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本表格依据 海关总署2016年4月6日公告 更新,于2016年4月8日起生效。根据 海关总署2012年3月26日的公告 ,进境物品归类表的执行原则如下:
《归类表》已列名的物品,归入其列名类别;
《归类表》未列名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归入相应类别;
不能按照上述原则归入相应类别的物品,归入「其他物品」类别。
使用「Search」功能可快速查阅特定物品的税率,如输入「手表」即可快速查阅手表的税率为30%和60%。另外,点击表格第一列的「税号」、「税率」可对表格进行排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2016 年 4 月 8 日起生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本表格依据 海关总署2016年4月6日公告 更新,于2016年4月8日起生效。根据 海关总署2012年3月26日的公告 ,完税价格表的执行原则如下:
《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举例来说,「键盘式笔记本电脑」审定完税价格是 2,000 RMB、税率 15%,一般征收 RMB 300 的关税,极少按照申报价值核算。
使用「在表格中查找」功能可快速查阅特定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如输入「海参」可知其审定完税价格为每千克 1500 元,税率为15%。